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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格美工贸有限公司涂装行业“一厂一策”完成情况自查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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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抛光车间已确定并已配套收集处理设施。


(2)废气收集管道已贴上废气进出流向箭头标识,处理设备上也已贴上相应设备名称。


(3)根据有机废气整治要求第10、11、12条要求,喷台窗户已整体封闭,整条生产线已密闭,换风次数达要求。


(4)根据有机废气整治要求环境管理第20、21、22、23、24条要求,已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、日常监测计划、相关环保报告程序,已建立相关废气台账,已进行信息公开。